按照学校资助中心工作安排,截至11月6日,我院已圆满完成2018年国家奖助贷等各项学生资助申请办理工作。各种纸质、材料汇总审核上报工作全部结束。
国家助学贷款是党中央、国务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用金融手段完善我国普通高校资助政策体系,加大对普通高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力度所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发放对象为全日制普招学生,解决他们因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基本生活费)的问题,本专科学生贷款金额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补贴,毕业后自付利息。毕业后继续攻读专升本或硕士学位的借款学生,可申请办理展期手续,财政继续贴息。从六月份开始,本着“应贷尽贷”原则,本年度全系共为新老生135名学生申请办理了高校国家助学贷款,贷款金额达55.86万元。同时,2018年我院还有110名学生申请办理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贷款金额达51.14万元。综合起来,全院2018年共申请到国家助学贷款107万元,贷款学生人数在全系学生中占比达30%以上。
国家奖助学金是党和国家对莘莘学子关怀,为贫困学子继续学业提供的直接保障,还可以激励其他非贫困生努力学习,积极进取,促进人才培养。特别是在当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精准扶贫消除贫困工作大局中,这项工作的意义更加重大。我院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圆满完成了此项工作,未出现重大责任问题。本年度我院共有励志奖学金获得者27人,助学金资助对象共计177人,基本全部覆盖了我院家庭困难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