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下午,在龙子湖校区隆重举行的纪念建团95周年表彰暨“一学一做”实践动员大会上,我院团总支荣获“五四红旗团总支”称号。
为纪念“五四”运动98周年以及共青团建团95周年,大力弘扬“五四精神”,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对标先进、奋发成才,龙子湖校区隆重举行纪念建团95周年表彰暨“一学一做”实践动员大会。 会议表彰了2016年度优秀团员团干、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社会实践青年志愿者、全国自强之星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校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郭富华、文学院党总支书记李云峰等领导向获得荣誉的集体和个人颁发荣誉证书。文学院团总支书记禹燕飞代表文学院上台领奖。
郭富华书记代表校党委,向广大师生致以节日的问候,向这次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向辛勤工作在团学岗位的教职工表示崇高的敬意。她指出,这次大会既是一次隆重的总结表彰大会,还是一场庄严的仪式教育活动,更是一次全面的思想发动动员。她强调,新的历史时期要加强共青团工作,同时要求全体团学青年要认真学习团的历史,肩负青年使命,做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努力提高自身能力,扎实推进“一学一做”,做合格的助手和后备军;始终坚持党的领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做中华复兴的时代斗士。 (刘亚辉/编辑)